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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时间:2018-03-05 来源:

第一条 为做好金融EMBA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合法、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

第四条 复试评委由财政金融学院具有硕士导师资格的教师以及企业中高层管理者担任,财政金融学院金融EMBA项目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EMBA联考”并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及相关条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调剂考生需满足全国“EMBA联考”初试成绩且相关条件符合我校要求。我院实行差额复试。

第六条 进入复试面试的考生支付复试费100元。

第七条 复试时间:2018年3月7日 ;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

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复试工作分组进行,考生根据复试安排到指定的教室参加复试。

复试小组负责查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进行记录。

第九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一、 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报到时学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认证证明(考生可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籍(学历)信息);

(4)大学成绩单原件;

(5)中国人民大学金融EMBA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

二、 复试内容:综合素质、政治、英语。

1、综合素质(面试):根据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表现,重点考察考生的沟通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协作精神等,判断其在管理领域是否具有发展潜力。面试程序
 (1)自述:讲述自己的学历背景、工作背景以及自己对所从事职业、工作岗位的认识。(时间限定3分钟)
   (2)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限定7分钟内)
  备注:考生按照考场顺序进场作答,面试过程将进行有效记录和全程录像。

2笔试

(1) 政治复试内容:近两年政府工作报告。

(2) 英语复试为听力、阅读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听力及阅读能力。

3、复试形式如下

时间

复试内容

地点

考试时间

考查内容

3月7日

政治、

英语笔试

701

9:00-10:00

英语听力、阅读

10:00-11:00

政治笔试

个人面试

603(面试等候)

601、713(面试)

14:00-16:00

综合素质

注:政治、英语笔试满分各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 经财政金融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复审后,进行成绩加总。获得条件录取资格考生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政治和英语笔试成绩分别及格,即可获得录取资格;调剂考生政治和英语笔试成绩分别及格,按联考成绩、面试成绩加总后得出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第十一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保存在财政金融学院EMBA项目中心办公室;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财政金融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财政金融学院EMBA项目中心办公室。

第十二条 在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后一周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提出查阅复试成绩的书面申请,经财政金融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由金融EMBA办公室查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本人。

第十三条 体检。请考生网上下载《体检表》,按照体检表所要求的体检项目在当地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体检后,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回学院(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是体检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601室;邮编:100872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属于财政金融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金融EMBA调剂申请表

附件2 《体检表》